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艺术类:
艺术(文):104分,艺术(理):104分。
省统考美术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6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书法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70分。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广东海洋大学
韩山师范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惠州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韶关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