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美术统考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省统考和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教育部和吉林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司法部门处罚。
各院校须将考生参加专业校考违规情况(见附1)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院校报送违规考生信息及情况,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