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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查字典美术网 2015-12-24

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学校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重点学科的院校,逐步确立了在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

学校身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专业学校13个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818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32人,本科生7295人,专科生53人。学校“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学校秉承传统,弘扬优势,坚持以独具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为主轴,以“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和“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为两翼,不断完善“项目带动教学,科研深化教学,展演促进教学,实践检验教学”的教学机制,努力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目前拥有41个本科专业,基本涵盖了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内的各个艺术类专业,其中音乐学、艺术设计、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音乐表演为吉林省品牌专业,音乐学等6个专业为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12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优秀课程;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拥有艺术、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硕士点,1个国家级基地、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2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省重点实验室、1个吉林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学校艺术类学科专业整体建设水平位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749人,其中专任教师492人,副教授以上教师241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100余人。他们为学校培养人才的同时,先后获得了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艺术大奖:两次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音乐界最高奖——金钟奖金奖、全国美展金奖、桃李杯舞蹈大赛金奖、5次获中国戏剧奖、首届“中国好声音”冠军、中国油画展艺术奖第一名、CCTV服装大赛金奖、金猴奖、国际拉赫玛尼诺夫大赛最佳歌剧演唱奖,并获省级政府奖励34项等。

学校培养了一大批艺术人才。建校以来,培养了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的艺术人才,特别是涌现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和优秀的艺术家,其中代表性的有中国国家交响乐团首席刘云志、著名作曲家唐建平、中央民族乐团琵琶首席赵聪、中国青年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董瑶;著名画家贾涤非、“亚洲博鳌论坛”整体视觉设计者张梦、舞蹈家王晓燕、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毕铭鑫、青年作家金仁顺、著名影视演员张凯丽、丁海峰、侯天来、杨童舒、闫学晶、张晓龙以及一大批文化事业管理者,如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国家大剧院副院长杨静茂等等,他们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白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个国家的2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连续举办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长春国际钢琴艺术节、长春国际陶艺作品展,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俄艺术交流基地,并于2012年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俄艺术高校联盟。目前学校已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开展了2+2、3+1以及本硕连读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并邀请大量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校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拓宽了学校艺术教育的视野,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校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流项目。

学校积极主动服务社会和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牵头人民大会堂吉林厅设计、国庆五十周年和六十周年吉林彩车设计制作,上海世博会吉林馆主题陈述方案策划与设计和宣传片制作;承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开闭幕式、全国第十二届冬运会的视觉形象设计,中国长春国际钢琴艺术节、中国长春国际雕塑展、全国艺术纤维展等;参与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国际电影节、国际动漫节等所有重大展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学校注重繁荣社会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学校在服务社会、开放办学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推动艺术走进社会、走进大众、走进生活。尤其是近些年来,学校以艺术节和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为载体,结合“高雅文化进社区”和“百校美育工程”两项品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不间断的举办音乐会、设计作品展、绘画展、话剧小品、舞蹈专场等活动近千余场,免费接待社会群众5万余人次,受到了社会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学校连续6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六十多年的栉风沐雨,六十多年的辉煌征程,学校积累了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今天的吉林艺术学院正秉承“博学、求真、至善、尽美”的校训,发扬“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艺术教育理念,朝着“充满生机活力、特色鲜明、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报考办法

1、考生先通过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取得14位考生号。

2、来吉林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含吉林省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作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依据。如户籍与学籍所在省份不同,请按学籍所在省份填报。在外省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外省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www.jlar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日

3、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到我校吉林考区各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

4、鉴于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5、按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每生每次200元。

本科招生专业与名额

分院

注:此计划数额待批,艺术类专业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具体专业以2016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招生地域

2016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陕西、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北京和天津二十四个省(市、区)。共在吉林(长春)、山东(青岛)、山西(太原和榆次)、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江苏(南京)和北京十二个省(市)设置考点。

注:1、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和江苏(南京)考点设美术学、书法学、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类[绘画、中国画、雕塑]和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

2、北京考点设音乐表演(戏曲音乐)和表演(京剧表演)专业考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和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专业,仅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置考点。

4、根据河北省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河北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江苏省美术设计类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吉林省考生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因外省专业考试工作尚在联系中,相关要求学校会陆续公布,请外省考生随时关注)

5、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湖北、北京考点和山西省戏剧类考点(山西传媒学院)不接受非本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6、艺术设计学专业招收吉林省考生;表演(吉剧表演)专业招收黑龙江、辽宁和吉林省考生;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地域另行公布。

7、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需经军区政治部批准;

3、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4、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5、如果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6、报考表演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服装表演)专业对形象、身高和身材有一定的要求,部分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和音乐教育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服装表演专业:身材匀称,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

③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晰、发声器官无疾病,考试时不允许化妆,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④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相关规定

1、考生于2016年4月初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由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涉及考察、创作、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学生自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学校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有2+2、3+1联合培养项目,为美术设计类优秀学生提供赴英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可同时颁发吉林艺术学院和诺森比亚大学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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