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6年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考”、“联考”和“校考”三种形式。
一、 江苏省生源考生根据不同专业分别采取统考、联考和校考方式。其中,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师范)等6个专业使用江苏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江苏省联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舞蹈编导、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4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
二.山东省生源考生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若山东省考试院对学生所报考专业有统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该专业的省统考且专业合格。
三.安徽、河北、山西、内蒙、浙江、上海生源考生采用各地统考成绩。
具体考试内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留意我院招生网http://zs.nnutc.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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