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类(初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②音乐学实行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②报名网址:http://218.57.138.45/sdu-yscs/
③报名要求: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初试费(90元);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只可填报我校音乐类专业中的一个方向。
3.初试内容
①键盘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
②手风琴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③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④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4.初试细则
①音乐学各专业方向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
②录像需制成DVD格式,视频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曲目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③录像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④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⑤录像中只能出现该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⑥凡违反上述初试细则规定的,该光盘将被视为违规而作废。
5.寄送材料
①寄送截止日期:2016年1月18日之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②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收件单位: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③寄送内容:《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VD视频光盘一份(按初试细则规定内容及要求自行摄录),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目。
④考生寄送光盘不符合规格要求或无法正常读取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音乐类初试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2016年1月30日前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向考生公布。
(二)音乐类(复试)
1.音乐类初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山东大学参加所报专业的复试。
2.考生办理复试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统考合格证)。
3. 考生参加专业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
4.报考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 复试时间 | 报考地点 | 地址 | 备注 |
2月27日 (8:30-16:30) | 2月28日 (8:00-) | 山东大学 艺术学院 | 山东济南市 洪家楼5号 | 各专业及方向 不可兼报 |
6.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占90%),钢琴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抽签弹奏其中两首;手风琴考生:音阶、琶音一条,自选乐曲一首;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视唱、听音(占10%),现场抽题测试;
③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7.考试时间、内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