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十四条 特别说明:我校仅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在黑龙江考点进行校考,其他专业均为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在浙江省部分采用“三位一体”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专业报名及测试办法详见“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校考报名时间:2016年1月9日-1月10日。
第十六条 校考选拔对象:具有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五官端正,具备服装表演基本条件及素质;女生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2016年服表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七条 校考考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8:30~17:30),若报考人员较多,可顺延,具体见考点安排。
第十八条 校考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1号。
第十九条 校考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为110元/人。
第二十条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测试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的专业测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1.形体测量:身高、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肩宽、下身俞上身差、臂长、体重等。
2.形象气质评价:皮肤状况、肩背形状、腿形、手形、脸型、气质、个性等。
3.基础台步:形体、步态、节奏性、乐感、表现力和肢体协调性。
4.才艺展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CD音乐和服装,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5.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内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查询网站:http://zsb.z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