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所有报考我校的非河南籍的艺术考生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2016年高考艺术专业本科文化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备注:培养陶瓷艺术设计人才)、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所有报考我校的非河南籍的艺术考生,凡填报我校组织了校考的专业的志愿,必须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去组织校考的省份(自治区)的艺术考生,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的,使用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的省(区)统考成绩。排序规则不变。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四川教育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