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音乐学:
专长科目: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考试。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键盘: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1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2、音乐表演:
共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4个方向,考生只能选其中1个方向考试。
要求: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键盘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方向:自选乐曲2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3、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