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要求:
需校考、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在闽只招收文科生
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
专业方向成绩特别优秀考生,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控制线)
录取原则: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公式:专业校考成绩(满分200)乘以系数1.5(按高考满分750分析后占4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乘以系数0.6(占60%),两项相加
外语不低于50分(满分150),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定。
优先录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排名全国第1名考生,在符合教育部和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前提下可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