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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2016年校考招生简章

查字典美术网 2016-02-02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2016年校考招生简章

一、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美术学院位于广州市中心的石牌校区,现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6个本科专业。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教师、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美术学院具有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美术教育”、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美术学(师范)一级学科硕士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资格,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比例(含“推免生”)达12.5%。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87%。学院教学设备先进,美术与设计实验中心获“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学院现有“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华南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是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连续多年学生的毕业就业率达100%。 自2015年起学院在非师范专业中实行大类招生,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专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要专业志愿栏中填写大类名称:设计学类及其代码。考生入学后,前两学期按照设计学类学习,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设计学类基础课程,第三学期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业要求者,按所选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考试办法

1、招生计划:校考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100人,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校考,专业术科校考入围资格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确定,根据各省考生入围数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数。

2016年(外省)招生计划

2、报考办法:校考考生报考应符合该省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果有统考须参加统考或考点要求等)并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校考,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

特别提醒:①有考点的省份只接受该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

②广东省考点只接受没有考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报考,不接受以上已设考点的7个省份考生报考。

③报考须符合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身份证报考。报名考务费210元/每生(广东考点报名考务费175元/每生),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电子报名考点不需要提交相片)。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术科校考按《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美术学与设计学类术科校考考试大纲》进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大纲。考试大纲可上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zkc.scnu.edu.cn。

考试科目 (1)色彩 内容:静物(默写或图片);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工具:水粉和水彩任选。

(2)素描 内容:头像(默写或图片);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和橡皮。

(3)速写 内容:人物动态组合默写;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和橡皮。

总分:300分,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美术学专业(师范)包括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平面等四个方向,实行“1.5+2.5”培养模式,即前三学期统一进行基础课培养,第四学期按考核积分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平面等四个方向进行培养。2016年非师范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本科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在专业志愿栏中填写设计学类及其代码。新生入学后设计学类实行“1+3”培养模式,即前两学期按照设计学类学习,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设计学类基础课程,第三学期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①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费:每年500至1500元/每生(按所入住的学生宿舍标准收费。如2016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校学年评奖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学校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五、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16年关于美术类校考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美术学院:020-85211338

3.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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