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招生专业(类)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美术与设计学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绘画、动画】 | 1.色彩(静物,180分钟); 2.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 3.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注:三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
音乐表演 | 1.声乐演唱:自备曲目2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200分); 2.视唱(50分); 3.练耳(笔试)(30分); 4.乐理(笔试)(20分)。 注:声乐演唱成绩为专业总成绩(并且视唱、练耳、乐理三科成绩之和不低于60分) |
舞蹈表演 | 一试: 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50分);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力量、协调感、弹跳、节奏感)(120分); 3.技能、技巧(跳、转、翻及个人特技)(20分); 4.动作模仿(10分)。 二试: 1.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90分); 2.口试(语言表达能力)(10分)。 注:一试、二试各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