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满分100分。声乐、器乐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我校音乐类专业不招收理科考生。舞蹈考生根据要求抽查基本功,需准备形体服。
清华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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