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江苏省艺术类统招录取规则
美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音乐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摄影摄像技术、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编导专业考生联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
外省录取规则
外省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武汉理工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贵州大学
琼州学院
武汉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江汉大学
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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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贵阳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安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