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调整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面向全区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深化艺术类省级统考改革要求,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保证自治区统考的区分度、信度和效度。经讨论研究决定,2017年起,对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美术类
2017年起,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考试形式为素描、速写科目提供人物图片;色彩科目提供文字描述说明,由考生默写创作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于报考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美术学类专业和设计学类专业。
二、音乐类
2017年起,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形式为基本乐理和音乐常识为笔试,其他科目为面试。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于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大纲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大纲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是面向全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美术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素描分)、科目二:速写分)、科目三:色彩分)(100(100(100
二、考试目的、内容、材料用具及时长
(一)素描:
1、考试目的
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素描科目的考试是通过对素描写生或默写的测试,考查考生对物体的外部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质感塑造等造型全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
人物头像(提供人物头像图片)。
3、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黑色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长
共180分钟。
(二)速写
1、考试目的
速写是用形象记录生活、记录艺术思维、积累创作素材的重要技能。速写科目的考试是通过对人物动态速写的测试,考查考生在短时间内对于人物比例、动态特征、形体结构、透视关系的观察理解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
人物动态(提供人物动态图片)。
3、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黑色的铅笔、炭笔或钢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长
共30分钟。
(三)色彩
1、考试目的
色彩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重要表现语言,是造型艺术的重要基础。色彩科目的考试是通过对色彩写生或默写的测试,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内容
命题默写(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3、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
(1)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长共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