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于2017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登陆招生网核对系统核对考生信息。
2.本简章中艺术类招生部分所涉及的某某生源(考生),指在某某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如浙江生源(考生),指在浙江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
3.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如有变动,按2017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现有校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省政府奖学金;(3)“浙广集团”奖学金;(4)“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5)“中广电”奖学金;(6)“快客传媒”奖学金;(7)“中国移动”奖学金;(8)尚德奖学金。校内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2)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3)各类单项奖学金。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开发区慈善救助金;(4)建行奖学金。
6.学校按照国家的就业创业方针政策,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指导。学校在每年的5月、11月举行两次大型就业招聘会,各学院举办多场小型专场招聘会,向广大用人单位推荐学生。通过举办“3+1”创业教育实验班、文化创意(创业)苗圃班等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拥有4800平方米产业园,为广大师生提供丰富的创业孵化平台,累计孵化企业90多家,提供学生就业实习岗位1000余个。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下沙校区0571-86832052,0571-86832691;桐乡校区0573-89399758,0573-89399759。http://job.zjicm.edu.cn。创业学院电话:0571-86876771。
7.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2016年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8.学校成人教育各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函授本专科学生,详情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71-86876790,http://cjxy.zjicm.edu.cn。
9.“艺考升”平台仅为本校艺术类考试提供网上报名、缴费、查询、信息公告等技术支持服务,其平台发布的有关应试技巧、指南、建议、分析研究报告等意见均与本校无关。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考试政策问题请致电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10.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