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含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江苏 | 美术设计学 | 561 | 552 |
江西 | 美术设计学 | 356.198 | 323.604 |
山东 | 美术设计学 | 384.4 | 359.802 |
河南 | 美术设计学 | 372 | 348.8 |
湖北 | 美术设计学 | 753.200255 | 698.400226 |
湖南 | 美术设计学 | 372.2 | 341.8 |
广东 | 美术设计学 | 342.4 | 296.2 |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2017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