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证明书(见图),是1950年11月16日我所在部队寄给我父亲的。编号优字第壹仟贰佰零柒号。填写的参军日期一九五零年十月六日,正是抗美援朝前夕。当时,华东军区三野九兵团二十六军奉命北上,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到了抚顺等待中央军委下达入朝参战命令。为保密,将部队番号取名长江部队。当时我被编入二十六军后勤卫生部手术队任看护员(即证书上填写的后勤四小队)。
战争的残酷亲身经历,护理过的伤员不计其数,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从前线送来的余排长,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牺牲时年仅二十三岁。战地记者报道称志愿军是中华优秀儿女——最可爱的人,鼓励着每一个志愿军战士英勇作战,不怕牺牲,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和鲜血保家卫国。
1951年5月,回到山东曲阜二十六军后方留守处不久,我收到父亲写来的鼓励信。信中告诉我乡政府春节期间慰问军属,敲锣打鼓,送很多礼品,感到非常光荣。这份军属优待证父亲生前一直妥善保存着,它既承载着我青年时期参加抗美援朝的光荣记忆,也是我父亲送子参军爱国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