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公告——关于调整北京印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2015年1月4日公布的《北京印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取消原录取办法中的第6条“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北京邮电大学
漳州师范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天水师范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闽江学院
华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