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 | 招生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上海计划 | 其中外省市计划 | ||||
总 | 文 | 理 | 总 | 文 | 理 | |||
本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66 | 34 | 17 | 17 | 32 | 20 | 12 |
本科 | 环境设计 | 44 | 22 | 11 | 11 | 22 | 14 | 8 |
本科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 | 22 | 11 | 11 | 23 | 13 | 10 |
上述招生专业的招生人数、文理分科计划及文理志愿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告为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3个艺术本科专业投档与录取规则:
(1)上海考生:
①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
②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③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
④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6)。
⑤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英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2)外省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英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应用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2个艺术专科专业投档与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