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各省有关文件和学院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本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八个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专业成绩(安徽、湖南按综合分)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影视动画专业考生按照美术统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绵阳师范学院
内蒙古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山西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德州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滨州学院
菏泽学院
烟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