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01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15 | 15 | 388.1 | 356.1 | 369.2 | 综合成绩 |
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5 | 367.4 | 333.3 | 347.3 | |
总计: | 30 | 30 | 388.1 | 333.3 | 358.2 |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考生文化课成绩×60%]+[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录取,但对于未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不予录取。
山东交通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新疆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西安工业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西安培华学院
绵阳师范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商洛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5年美术专业录取办法
石河子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师范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山西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理工大学
潍坊学院
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威海分部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