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专业考试时间及录取规则吉林考区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试地点 | 分院 | 专业(方向) | 省份 | 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表演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 音乐学院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吉林 | 1月6日-7日 | 1月8日-9日 |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 | 外省 |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 | |||||
音乐学 | 吉林 | 1月6日-7日 | 1月8日-9日 | ||
外省 | 1月6日 | 1月7日-8日 | |||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 | 吉林 | 1月6日-7日 | 1月8日-9日 | ||
外省 | 1月6日 | 1月7日 | |||
戏剧影视学院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吉林 | 1月10日-11日 | 1月13日-14日 | |
戏剧影视导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配音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 |||||
戏剧影视文学 | 外省 | 1月10日 | 1月11日-12日 | ||
舞蹈学院 | 舞蹈学 | 吉林 | 1月6日-7日 | 1月8日-9日 | |
舞蹈编导 | |||||
舞蹈表演 | 外省 | 1月6日 | 1月7日 | ||
造型校区: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书法学 | 吉林 | 1月9日-10日 | 1月13日 |
外省 | (含初试) | ||||
绘画 中国画 雕塑 | 吉林 | 1月9日-10日 | 1月12日 | ||
艺术教育学院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外省 | (含初试) | ||
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 吉林 | 1月8日-9日(含初试) | 1月11日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 外省 | ||||
工艺美术 摄影 | |||||
新媒体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
动漫学院 | 动画 | ||||
戏曲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设计学院 | 表演(服装表演) | 吉林 | 1月8日-9日 | 1月10日 | |
外省 | |||||
综合校区: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 艺术教育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吉林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13日 |
外省 | 1月10日 | 1月11日 | |||
艺术管理学院 |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 吉林 | 1月8日-9日 | 1月10日 | |
外省 |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 | 吉林 | 1月8日-9日 | 1月10日-11日 | |
外省 | 1月8日 | 1月9日-10日 | |||
音乐表演(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 | 吉林 | 1月8日-9日 | 1月10日-11日 | ||
外省 | 1月8日 | 1月9日 | |||
城市艺术校区:长春市松辉路226号 | 戏曲学院 |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 | 吉林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 |
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 | 外省 | ||||
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 |
录取原则
吉林艺术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配音艺术)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4、美术学(含美术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书法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7、绘画、中国画和雕塑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0、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1、艺术设计学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英语成绩达到满分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2、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13、在我校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4、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5、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美术类、设计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16、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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