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视觉传达专业承认采用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再加试。详细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地区 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 20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上海市 其中文科12人,理科8人。限招英语语种;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视觉传达设计 34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限招英语语种;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录取时以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 4.若省(市)高招办对艺术类投档另有规定,学校将采用该省(市)高招办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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