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考生录取时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安徽省考生录取时按照《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录取。
3.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时,根据招生省份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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