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
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个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
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
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
3.章法:纵幅,竖写。
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二)分值
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临帖占45%,创作占55%。
2014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南开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考试题目
2014年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专业考题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安徽工程大学美术专业考题
2014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3年广西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美术类考题
2014年江南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内江师范学院美术类校考考题
2014年湖南工程学院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河南工业大学美术专业考试题目
2014年广西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河南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北华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吉林建筑大学美术专业考题
2014年江苏理工学院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西安工业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安徽财经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考试题目
2014年山东理工大学美术类考题
2014年南京林业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东南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常州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天津大学美术专业考题
2014年宁夏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大连民族学院美术类专业考题
2014年北京工业大学美术类专业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