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泉州师范学院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qztc.good-edu.cn/ 。
报名注意事项
⑴参加我校独立组织校考的省外考生必须直接网络报名,不受理函报;
⑵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
其他事项
1.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美术与设计学院:0595-22917900(兼传真)
网 址:www.qztc.edu.cn
邮 箱:xscjy@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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