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收费标准:学费:9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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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临河校区)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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