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江苏省)
㈠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求 |
音乐学 | 1.主项(演唱或演奏) |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 ||
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4.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
2.技巧展示 | ||
3.舞蹈片断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四川农业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北大学
石河子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西华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攀枝花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西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