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对文化课单科成绩要求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英语单科不作要求)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 300 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 30 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分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声乐或器乐前 300 名以内[含 300 名]的江苏省考生,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的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考生,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小学第三册美术教学计划
2003级美术班教学计划
美术教研组教研计划
美术备课组工作计划——2001学年第二学期
2005-2006年度美术教研组研究计划
美术教案-中国古代山水画赏析
美术教研组工作计划
美术兴趣小组活动计划
小学三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第一学期美术特色计划**
东林小学美术教研活动计划
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兴趣小组活动计划
2004美术学科工作计划
东中市实验小学2004~2005五年级第一学期美术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组工作计划
第三讲 青铜器
本学期教学计划
2004年艺术教研组计划(第一学期)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五年级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综合实践活动课工作计划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二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小学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二年级美术学科学生期末评价方案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科工作计划
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研工作计划
2004学年六年级音乐第二学期教学计划
宝城小学美术科组总结
2005年淮川美术中心教研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