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
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及管理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 费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 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 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一、校本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67
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传 真:(024)23790279
三、艺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 18 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四、大连分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33 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 话:(0411)87915793
传 真:(0411)87915793
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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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美术与音乐类专业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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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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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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