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公布2016年广东考生报考各专业资格线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94号)文件精神,考虑到广东省考点的承受能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的考场秩序,避免考生盲目报考,我校于2016年1月26—31日组织广东省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
现根据预报名情况,结合往年我校在广东省考试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术科统考成绩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2016年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以下各专业的报考资格线如下: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代码02):考生必须取得广东省2016年美术类统考合格资格并且成绩达到208分(含208分)以上。
二、其余专业: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94号)文件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符合以上报考资格并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于2月2日--4日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特此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
2016年2月2日
清华美术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黄山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中央民族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
宿州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紧急声明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农学院
皖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