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的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1964年11月设立、1965年7月正式招生,是教育部直属的三所著名外国语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两校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校辖21个教学单位和1个独立学院。开设64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批次均为本科第一批。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切合社会的需求,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率名列前茅,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目前,学校有6个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院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0人、专职外教3人、博士及博士后14人、在读博士6人,其中具有境外访学经历者占74%,境外学历者占26%,从事全英教学者占30%。目前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台湾、香港等十余所国际知名大学建立了研究生、本科生合作培养关系和学术交流关系。学院拥有演播厅与功能完备的播音主持实验室, 专业依托学校雄厚的外语学科优势,培养专业+外语的中英文双语复合型人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策划并举办了 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首届教学与实践研讨会及两年一届的广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汇报演出等多项大型活动,学生多人次在全国、全省专业大赛中获奖,近三年连续摘得广东省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专业组冠军,被媒体誉为广外军团。众多毕业生进入省内外主流媒体、上市公司及海外传媒工作,不少毕业生进入全球知名高校读研深造,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外语能力强、具有鲜明的国际视野。2016年起在新闻与传播硕士(MJC)专业学位下增设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
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艺术管理)和舞蹈表演5个专业设在艺术学院。学院拥有一支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专职教师37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教师中大部分毕业于国内著名艺术院校,部分从海外留学回国任教,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均有建树,多人参加并获得过国内外艺术创作展、艺术表演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大奖。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的艺术大楼,教学设施齐备,设有专用钢琴室、舞蹈排演厅、小型音乐戏剧厅、专业画室、数码艺术实验室、专业摄影室等。学院常年聘请国内外著名教授与学者来学院讲座并任兼职教授,在省内外建有艺术类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7个,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
一、 招生专业简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具备新闻传播学、中英文语言文学、播音主持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力, 具有鲜明的英语能力优势和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在广东省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港澳与海外华语传媒中从事普通话、英语和粤语的新闻主播、节目主持人和出镜记者;或能担当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语言传播相关工作的高级口语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播音发声学、普通话语音、语言表达、主持能力训练、英语播音基础、英语播音与主持、英语新闻报道、即兴口语表达(英)、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多媒体传播应用等。
2.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才能,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胜任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团体、艺术教育、大型企业等单位的交流、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及音乐教育人才。
本专业设声乐、钢琴两个专业方向。
声乐方向主要课程设置: 声乐、 钢琴基础、 基础乐理、 视唱练耳、和声学、表演、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外国语语音(意、德、法)、音乐剧演唱、歌剧重唱、曲式学、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等。
钢琴方向主要课程设置:钢琴演奏、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重奏、钢琴即兴伴奏、钢琴即兴演奏、钢琴文献、钢琴教学法、和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表演实训、曲式学、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3. 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舞蹈教育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直接参与舞蹈教育和国际舞蹈交流合作的复合型人才, 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部门、 社会专业文艺团体、 学校、 企事业单位等部门、 机构的舞蹈表演、教学及创编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 古典芭蕾基本功训练、 中国古典舞身韵、 现代舞、舞蹈编导、教学剧目、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础、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等。
4. 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以培养扎实的艺术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文化艺术鉴赏能力,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掌握文化产业的经营特点和运作规律,具备能直接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演艺策划、艺术传播等经营与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研究决策能力,有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有现代文化产业理念及经营管理技能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能在各级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各类演艺运作部门等从事工作的复合型国际通用人才。
本专业设艺术管理方向。
主要课程设置:艺术管理学、演唱演奏技能训练、视唱练耳、音乐构成、国际国内音乐动态、艺术鉴赏与评论、电脑音乐制作、中外音乐史、演艺运作与项目管理、文化产业项目策划、跨文化交流、涉外文化管理等。
5.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掌握现代平面(印刷)媒体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了解信息时代艺术设计发展规律, 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视觉与平面设计创作、策划与教学培训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图形语言、出版物设计、插画、品牌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设计史等。
6.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现代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将艺术创意和数字媒体技术相结合, 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设计创作、策划与教学培训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数码插图、软件基础、图形语言、视频拍摄与剪辑、 非线形编辑、 动画创作、 影视广告设计、 设计史等。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 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1.我校2016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有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6个专业,计划招生17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2.招生范围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10个省(自治区)招生。
(2)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 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9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统考并合格。
2.其他条件
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⑵根据专业培养的需要,部分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
②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68米,女生1.58米。
③请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⑷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 招生科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只招艺术文。
四、校考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24日~2月27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然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 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报名表》(要求用A4纸)。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 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⑴向工作人员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原件。
⑵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复印件。
⑶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按所报专业200元/生。
3.凡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校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5日
初试时间:2016年3月7日~8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校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或现场公告栏查询取得复试资格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复试确认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6年3月9日下午~3月10日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注:不同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有关专业的考试进度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和考场张贴的公告。
六、校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七、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6年3月中旬根据考生术科校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 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 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 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 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有关招考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和考试资格。 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 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 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 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 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参加我校术科校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5.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交通指引详见我校高考招生网 (http://zsb.gdufs.edu.cn/) ; 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 100 多套,200 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
6.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 2 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 123 室(北校区)
校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 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
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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