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486分,文科为481分;
本科二批院校:理科为369分,文科为401分;
本科体育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21分,文科为240分;本科体育院校术科(全省统考)为78分;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34分,文科为2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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