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录取数 | 分数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一志愿人数 | 平均分 |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甘肃 | 71 | 298/236 | 400/274 | 300/236 | 45 | 350/255 | ||||
山西 | 10 | 316/82 | 394/84.5 | 316/82 | 10 | 355/83.25 | ||||
江苏 | 15 | 177/80.5 | 275/88.5 | 177/80.5 | 15 | 226/84.5 | ||||
安徽 | 13 | 271/82.5 | 297/84.5 | 372/90 | 304/85 | 271/82.5 | 297/84.5 | 13 | 321.5/86.25 | 300.5/84.75 |
山东 | 13 | 326/80.5 | 381/90 | 326/80.5 | 13 | 353.5/85.25 | ||||
广西 | 4 | 317/83 | 372/86.5 | 317/83 | 4 | 344.5/84.75 | ||||
贵州 | 4 | 189/81.5 | 210/86.5 | 189/81.5 | 4 | 199.5/84 | ||||
录取规则
甘肃省不再组织校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时使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成绩。省外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依据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考生一起排队)。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考生填报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高考志愿时,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等志愿报考信息为准。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江西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青海师范大学
齐鲁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齐鲁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正式转设为武汉财经科技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为武昌首义学院
湘潭大学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5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邵阳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英才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重庆工商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协和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商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兰州商学院正式获批更名兰州财经大学
鲁东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5年海口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潍坊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获批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