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的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
2.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省份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如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同省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详细录取规则以我院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2013年录取参考 | 2014年录取参考 | 2015年录取参考 | |||
最低分 | 省控线 | 最低分 | 省控线 | 最低分 | 省控线 | |||
14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三年级 | 236 | 231 | 238 | 223 | 233 | 217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兰州考点)
湖南文理学院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浙江考点)
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美术类校考考题(北京考点)
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河南考点)
桂林理工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浙江考点)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北京第二场)
北华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江西考点)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北京第一场)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造型考试题目(湖南考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陕西考点)
怀化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广西考点)
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河南考点)
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河南考点)
黄山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陕西考点)
天津理工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河南考点)
淮北师范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太原师范学院考点)
云南艺术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云南考点)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书法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
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题(浙江考点)
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考题(甘肃考点)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美术类校考单招考试题目(安徽考点)
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题(重庆考点)
南昌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河北考点)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湖南考点)
天津理工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陕西考点)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题(广西考点)
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北京考点第二场)
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
湖南女子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
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题目(湖南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