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1. 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专业本科考生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艺术类(含美术专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
2. 考生于2014年1月25日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五、填报志愿
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4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2. 参加全省美术、音乐及舞蹈类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
西南交通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攀枝花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石河子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榆林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西华大学
西安文理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西京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西北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内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