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书法学本科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 批次/类型 |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 | 录取人数 |
河北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510.2-520.8 | 3 |
山西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510.2-520.8 | 3 |
江苏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551.5 | 1 |
安徽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490 | 1 |
山东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522.6-599 | 4 |
河南 | 艺术类 | 书法学:综合成绩534.2-546 | 3 |
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
1.通过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2.考生高考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语文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制,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该科目满分的60%计)。
3.文化课考试和校考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书法学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个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预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湖南商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正式转设为武汉财经科技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
齐鲁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美术与音乐类专业录取办法
鲁东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转设为四川工商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东华理工大学
宜春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南昌航空航天大学
齐鲁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江西财经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获批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
九江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
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江西中医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上饶师范学院
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江西蓝天学院
2015年海口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邵阳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5年邵阳学院承认湖南、江西美术统考成绩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为武昌首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