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85分,且3门科目中至少有2门各不低于60分;专科专业招生的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70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70分,音乐基础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75分;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7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3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55分。
按四舍五入原则,合格分数线下0.5分以内的考生成绩认定为合格。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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