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美术网> 美术高考 > 2017北京艺术类录取政策

2017北京艺术类录取政策

查字典美术网 2016-12-06

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含单考单招高职)的录取,文化课成绩执行北京市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计算。统考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实行高会统招方式,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计算。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计算。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有关录取要求(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北京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美术视频

与"2017北京艺术类录取政策"相关的文章

热门美术高考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