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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附中2017年招生简章

查字典美术网 2016-12-15
学校简介:

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隶属于西安音乐学院,迄今已有63年办学历史。学校坐落于千年古城西安,校园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厚,教学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科学。

自1953年创建以来,附中秉承“为学院本科教育培养和储备优质生源”的办学宗旨,共招收50余届学生,为本院大学部及国内外其它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众多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音乐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

附中办学层次为中专,现设有六年制中专(附初:小学毕业考入)和三年制中专(附高:初中毕业考入)两种学制。专业设置包括音乐、舞蹈两大类,分别对应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声乐、舞蹈表演、电子音乐工程及流行音乐等专业和专业方向。附中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统招中专生。

学校教育培养中,文化课、专业课、艺术实践、社会实践诸方面并重。专业教学包括主修专业课、室内乐合奏课、乐队合奏课以及视唱练耳、乐理、音乐欣赏、合唱等专业基础课。学校下设少年交响乐团、少年民族乐团、古筝乐团三个合奏教学乐团和多个室内乐合奏组,开展日常合奏教学及艺术实践活动。文化课教学依据教育部规定的中学课标及教学大纲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和体育课教学,教学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学生毕业后参加本院及其它各本科音乐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招生考试和全国高考。学校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并重,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全方位保证教育培养质量。

2015-2016学年,附中各专业学生共53名在省部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

在省教育厅的政策关怀和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附中将坚持“以严格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为保障,以高质量的文化课教育教学为基础,以多层次的专业培养为突破”的办学理念,为培养更多的优秀艺术人才而继续努力。

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名额、招生政策等:

专业报考办法及专业免试条件:

1、考生报名均须面报,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含户口本首页和考生户籍页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持学籍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生操行鉴定(须加盖学校公章)。

3、年龄要求:报考附高三年制的考生须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证明,年龄限17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附初六年制的考生须具有小学毕业或同等学历证明,年龄14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4、舞蹈考生报考时须持以下证明:X光片(颈椎、腰椎、髋关节)、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鉴于舞蹈训练高强度的特性,考生须持有心脏、骨骼、神经系统无家族遗传的自述证明;考生家长与学校签订可从事舞蹈训练的相关协议。

5、专业免试条件:凡持有西安音乐学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考级证书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免于相关专业考试(考生报名时查验证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

持有各器乐专业六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附初考生,报名时可申请免予专业初试;

持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附高考生,报名时可申请免予专业初试;

持有视唱练耳(乐理)六级证书且成绩为“优秀”的所有考生,可申请免于专业复试中的视唱练耳考试。

6、考场配备钢琴和双排键电子琴、爵士鼓(架子鼓)、马林巴(木琴),其余所有器乐专业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均须自备乐器。

7、特殊报考政策规定:按照特殊报考政策报考的附初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单独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以音乐素质考查为主(含视唱练耳相关知识考查和专业基本条件考查)。考查合格者,统一参加文化课规定科目的考试。确定录取者,学校与考生家长签订《试读协议》。

8、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24日

考试时间:3月25日、3月26日

u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歌曲创作、乐理及和声常识。

复试:动机发展、专业口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歌曲演唱、音乐素质考查)。

注:附高器乐表演专业兼报作曲专业的考生,原专业初试合格后参加作曲专业口试。

二、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初试:演奏音阶,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两首(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初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音阶(弦乐包括双音阶),自选练习曲,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四、钢琴演奏专业: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不得与初试重复)。附初钢琴考生需演奏任意一个调性的音阶、琶音、和弦(抽签定)

五、声乐专业:

初试:演唱中国声乐作品或外国声乐作品两首,也可各选一首。

复试:演唱中国声乐作品或外国声乐作品两首,也可各选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六、舞蹈专业:

初试:身体自然条件初步考查,含五官相貌、体型体态、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

复试:1、舞蹈表现力的考查,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2、模仿测试包括:舞蹈动作及节奏模仿。考查考生的音乐节奏感及舞蹈接受能力。

备考要求:着装:女生着体操服、白色裤袜、练功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短裤、练功鞋(复试剧目表演时不得穿演出服)。

伴奏音乐:考生自备音乐,须单曲单碟CD格式。

七、流行乐器演奏专业:

1、手风琴专业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两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2、电子管风琴(双排键):

初试:练习曲一首(附初:相当于车尔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两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3、流行键盘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

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1、奏鸣曲快板乐章;2、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备考要求:考试用琴,钢琴、电钢琴、电子琴均可

4、流行萨克斯

初试: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备考要求:考生需自备除乐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带及播放设备(可使用手机或MP3播放器)。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5、电声吉他

初试:大小调音阶各一条;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可带伴奏)。

复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备考要求:考生需自备除乐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带及播放设备(可使用手机或MP3播放器)。

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本专业可用木吉他(民谣或指弹)进行考试演奏。

6、爵士打击乐

初试:小鼓练习曲一首(相当于米切尔.彼得练习曲程度),爵士鼓独奏一首(自带伴奏,要求纯音乐伴奏,不得少于3分钟),小鼓、爵士鼓试奏。

复试:爵士鼓独奏一首(自带伴奏,要求纯音乐伴奏,不得少于3分钟),爵士鼓无伴奏独奏一首(不得少于2分钟), 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八、视唱练耳考试规定

凡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唱练耳考试(舞蹈专业除外)。特殊报考政策考生单独安排视唱练耳考试。申请免试考生经审查批准后免于考试。

考试内容要求如下:

1、旋律音程具体音听唱、模唱;

2、旋律音程组模唱;

3、和声音程、和弦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4、音程、和弦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5、节奏短句模仿:四至六小节内的基本节奏型,2/4拍、3/8拍;

6、旋律模唱:四至八小节内的单旋律;

7、视唱:范围为无升降号至一个升降号内自然、和声大小调形式及各民族调式。

u文化课招生考试安排:

所有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附中组织的文化课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办理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考试时间为3月28日、3月29日。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附初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均为闭卷笔试。语文考试时间10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90分钟,英语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截止六年级第一学期结束。

报考附高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史政合卷,均为闭卷笔试。语文考试时间100分钟,史政合卷120分钟,其它科目90分钟。英语、数学设置单科最低分数线。考试内容截止初三第一学期结束。

u录取及有关规定:

1、本校面向全国招生。除西安市城六区外,其它省、市、区县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根据家长申请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符合年龄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可直接参加专业考试录取,也可直接在学院外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招生指标统一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和视唱练耳最低控制线,及各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作理班、键盘、管弦、民乐、声乐、舞蹈、流行乐器演奏)。未被专业录取的附高器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300分以上,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可申请作理班补录。

3、附高三年制、附初六年制的考生在4月29日前后,可上网查询或电话查询个人的各科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在附中网站“成绩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并由学校在5月15日前后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4、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专业复查不合格者、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者、健康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附高、附初新生入学报名后,将分别对初三第二学期、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内容进行复查测验,成绩计入学籍审核成绩。

5、学费:按物价局批准资费收取;住宿费:6人间1200元/年;8人间900元/年。书本资料、校服等代办费用另计。

6、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农村户口、城镇困难家庭的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均可办理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内。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16路、603路、游8(610路)等公交车到省体育场站或长安立交站下车即到,也可从西安北客站直接乘坐地铁2号线到省体育场站即到。

招生电话:029-82142896邮政编码:710061

招生信箱:[email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fz.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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