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 试别及分值 | 考试内容 |
舞蹈学 (总分200分) | 初试 (100分) | 1.形象(10分)。 2.基本功(60分):软开度,技术技巧。 3.模仿能力测试(30分)。 |
复试 (100分) | 1.剧目展示(80分):自备服装音乐,限3分钟。 2.即兴能力测试(20分)。 | |
电影学 (总分200分) | 初试(面试) (100分) | 1.自我介绍(10分):考生介绍自己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爱好及兴趣方向等。 2.编讲故事(50分):考生根据既定命题,如关键词语组合、规定情境等编讲或续编故事。要求:有镜头感,有逻辑性,结构完整,语言表述清晰。 3.影像解读 (40分):考生根据抽取的电影截图或摄影图片,用电影语言来进行创造性解读。要求:有个人见解,有想象力,语言表述清晰。 |
复试(笔试) (100分) | 1.综合文艺知识(30分)。 2.影片分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完成不少于1500字的影片分析。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总分200分) | 初试 (100分) | 1.自备稿件朗诵(50分):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2.指定稿件播读(50分):考生现场抽取题目进行播读。 |
复试 (100分) | 1.模拟主持(80分):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模拟电视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考生不化妆。 2.才艺展示(20分,语言类除外)。 |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总分200分) | 笔试 (200分) | 1.创意思维(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创造性潜能和思维发散能力。 2.设计表现(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从抽象概念到视觉形象转换和表现的能力。 |
2015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通知
2015年山西省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告
2015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考试说明(评分标准)
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
2015年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2015年黑龙江省舞蹈编导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评分标准)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的通知
2015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5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
2015年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2015年浙江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2015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2015年黑龙江省舞蹈表演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评分标准)
2015年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2015年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015年黑龙江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评分标准)
2015年浙江省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2015年广东省高考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甘肃省美术类联考考试大纲
2015年山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2015年省外院校在山东省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2015年浙江省播音主持、编导、摄制、影视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2015年山西艺术类音乐(声乐)专业省级统考有关事项通知
2015年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2015年辽宁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2015年甘肃省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甘肃省音乐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