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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017年考试规程

查字典美术网 2017-01-16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以下素质进行评判:键盘乐器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唱)基础、技巧与作品表达能力;视唱练耳、音乐音响作品听辨能力;音乐基本理论与音乐创作能力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4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自选器乐曲目演奏(一首)。

2、自选其它形式艺术表演(一项)。

(注:考试除钢琴外,不提供其它中、西乐器。)

(二)复试(口试、笔试,200分):

1、视唱练耳(120分)

(1)视唱(40分):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练耳(80分):和弦、节奏、旋律的听记。

2、作品听辨(80分)

(三)三试(笔试,200分):

1、基本乐理(含专业加试)(100分)

2、命题音乐写作(含和声考题)(100分)

二、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的20%加专业成绩为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办法)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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