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与科技、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000学年第二学期美术教学计划(第二册)
七年级上学期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美术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计划表(第10册)
2013年教师美术教学心得总结
平水镇二00三学年第一学期美术组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表
大泊中心校美术教研组计划
2008美术教师工作总结
初三美术特长生训练计划
小学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2012年度美术社团总结
美术教学教研计划
衢山敬业小学2004年第一学期美术教研组计划
三年级美术教学总结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总结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三年级第六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认真贯彻“两个纲要”拓宽美术教育工作内涵
2007年新学期教师个人工作计划
年级第二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美术兴趣小组工作总结
2004学年第二学期高中美术教学改进计划
中专美术专业教学总结
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兴趣小组工作总结
2003
海州区中小学美术教研工作总结
三年级美术(下)教学计划
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2013年美术老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