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面向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招生,考生取得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舞蹈校考,承认以上省份舞蹈统考成绩,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认可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和录取;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分别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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