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转设以来,学校坚持“打基础、建规范、求突破、提质量”的“十二字”工作方针,不断更新办学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稳定办学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一)办学理念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办学定位
第一,发展目标定位。努力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同类高校省内领先、国内有较高知名度,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服务面向定位。紧紧围绕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开展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重视发展国际合作教育。
第四,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三)学校办学规模
学校下设十二院二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学院、书法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
(四)学校办学条件
1.基础设施条件:学校不断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现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为1200余亩。
2.实践教学条件:为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水平,近期我们对实验室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新成立了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目前建有15个实验教学中心:电气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化学与生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I、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II、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语言实验教学中心I、语言实验教学中心II、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建有168个校外实践教学与就业基地。
3.图书与信息资源:学校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2万平米。目前馆藏纸质图书106.3万册,期刊1182种,电子图书70万种,电子期刊5136种。配备计算机2662台。馆藏大型数据库平台有中国知网、超星电子图书、多媒体数字图书馆、万方数据知识库等8个。
(五)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把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为办学的关键,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师资培养的力度,目前已初步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并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
(六)专业建设
学校坚持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优势明显、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实际的学科专业群。目前开设32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经、法、管、文、艺等七大学科门类。其中理工类本科专业18个,占专业总数的58%。
目前学校有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获资助专业3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群1个(含3个专业),获省级专项建设资金支持1100万元;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8门;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9项;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同时遴选8个校级特色专业、46门校级精品课程、4个实验教学中心、48个校外实践教学与就业基地、16个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重点建设。重点建设发挥了非常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提升了整体建设水平。
(七)培养模式
1.“3A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本目标、以创新创业推动就业,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3A人才培养模式”。
即围绕“三种”能力(ability,简称为3A):社会适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突出“三化”理念:现代化、职业化、特色化;夯实“三大”平台:理论教学平台、专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加强“三项”教育:基本素质教育、专业能力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优化“三种”服务:学业服务、就业服务、创业服务;授予“三本”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
2.订单式培养模式:学校重视密切校企、校地合作,着力打造订单式培养品牌。一是打造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品牌,为企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钱江集团、阿里巴巴、浙江橙果公司、甲骨文山东师创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等536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育人协议,开设有阿里巴巴班、橙果班、海信班、海尔班、钱江班、军护班等22个特色订单班。二是打造校地合作订单式培养品牌,为区域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如与浙江温岭市、江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常熟市等地市开办区域大订单合作培养班。订单式培养显著提高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拓宽了学校的办学路子。2012年全国校企合作培养经验交流会在我校召开。
3.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出台《齐鲁理工学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意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学院设专门负责就业创新创业的副校长;搭建创新创业活动平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增加创业学等课程,增设创新创业学分,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引进就业与创新创业线上学习系统;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设立100万元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成立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各种创新创业协会、社团和兴趣小组,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种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氛围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格局。
(八)国际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理念。目前已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28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九)培养质量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成立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各学院成立专门的就业工作小组,院长为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落实学院层面的学生就业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与跟踪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学生就业情况、考研情况较好。用人单位对我校就业工作总体评价高。
截至2017年,学校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国家三等奖,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大赛等省部级奖项共174项。
学校构筑了完善的困难学生救助体系。设有学生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具体奖助学金内容可参见附带由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招生专业
艺术类招生专业:
本科:书法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专科: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齐鲁理工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书法学专业认可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报名及专业成绩。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科: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认可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及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院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退回。
第十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吴钢助学金等多项贫困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四年学业。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齐鲁理工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齐鲁理工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1330555 61330666 61330777
网 址:(教育网)http://www.qlit.edu.cn
(公众网)http://www.xt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武汉大学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铜仁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海南大学
江汉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凯里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武汉工业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湖北文理学院
安顺学院
六盘水师范学院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贵阳学院
琼州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