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南宁市本部和桂林雁山两个校区,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成人教育学院8个二级院系和社科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学校共有12个本科专业,3个硕士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这3个学科同时也是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拥有4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重点专业和优质专业,“广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研究中心”被批准为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3163人,专科学生50人,硕士研究生118人,成人教育学历生1220人。
目前,万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广西乃至全国文化艺术领域的重要力量,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十分重视以科研与创作促进教学,科研、创作、教学成果逐年增加。2003至2006年,学校共立项建设42项科研项目,其中教育部3项,文化部1项,自治区教育厅29项,科技厅1项,院级8项;学校有自治区级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项目9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项,重点课程3项;广西高校精品教材2种,获奖优秀教材3种。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各类成果44项,省级成果21项,发表学术论文538篇,出版教材与专著152部(册),获得专利4项,参加或者举办各类学术交流达520场次。广西文艺创作最高奖“铜鼓奖”获得者17人次。
这批丰硕成果有效地转化成本科教学内容,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铸就了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截止2006年8月,学校有教职工632人,其中专任教师401人。学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6.93%;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3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67%。现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70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国家人事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广西首届教学名师奖1人,自治区优秀专家 2 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2 人,自治区艺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同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越南及乌克兰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音乐会、大师班、画展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为我院师生创造与世界知名大师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机会。近三年,学校接待国外访问代表团15批,国外知名学者102人次前来讲学交流;学校各类艺术代表团共295人次受邀前往泰国、美国、英国、日本、越南、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进行演出、交流、考察。此外,我院尤其注重与东南亚各国艺术院校的联系,先后与泰国朱拉隆宫大学、泰国清迈大学美术学院、越南河内工业美术大学、越南高等艺术学院签署合作交流协议。自去年开始,我院每年都承办由中国文联、中国舞蹈家协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等单位举办的“中国――东盟舞蹈论坛”。为了加强校际交流,学校近三年共举办7场全国性学术会议,520场次的其他学术交流活动,如: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全国省属综合性艺术高校第九次交流协作会等。
学校一直坚持立足本土、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为繁荣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和促进广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办学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育人是根本,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特色是优势、市场是导向”的办学原则; 坚持“立足传统、面向现代、兼收并蓄、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 坚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突出人才培养的地方特点,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文化建设”的办学特色;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协调发展。 总体发展目标:到2015年,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民族艺术特色,在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高校先进行列的综合性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定位:以教学为主,科研创作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艺术院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中等教育。
学科定位:保持美术、音乐、艺术设计等学科的优势,重视舞蹈学科的建设,积极发展适应社会需要的新学科,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培养目标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广适应”的创新型和实践型相结合的艺术人才,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要。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广西,面向全国,为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 工作思路:“一个中心,两支队伍建设,三项改革,四个保证”,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改革;加强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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