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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2015年本科招生调整说明

查字典美术网 2015-03-07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摄影系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

摄影系“电影摄影与制作”制作A类:

1. 原报名、考试方式不变,录取调整为:经过专业考试,达到北京电影学院院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

2. 电影制作A类其他报名、考试内容不变。

摄影系“电影摄影与制作”制作B类:

1. 原招生人数不变,将在原面试基础上增加一门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笔试”(同电影制作A类专业初试,或同等难度),笔试当天发榜,初试通过的考生于第二天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含英语口语、专业素质考察;

2. 兼报电影制作A类、电影制作B类的考生,只须参加一场“综合素质笔试”的考试,成绩共用; 参加专业初试时,兼报的考生按电影制作A类的考试安排参加笔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影制作B类的准考证号填上即可;初试时考生请自带2B铅笔和橡皮。

3. 通过初试的考生请尽快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并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

4. 由于以上变化放弃B类考试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传真至010-82048291(自动传真)。

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①放弃电影制作B类考试的声明,内容中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易宝定单号(IZF开头)”;②声明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③考生本人联系电话;④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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