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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录取办法

查字典美术网 2015-06-11

福建省内,根据福建省招委闽考院普[2015]10号文件《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进行投档,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他省(区、市)的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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