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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艺术类投档与录取安排

查字典美术网 2015-06-25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本科各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实行一档多投的(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不受比例限制,全部投档。

艺术类成绩排序规则

1.本科批。本科各批次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档案投档到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进档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并将排序名单提交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艺术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本科A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2.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序号志愿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6月27日8时开始至6月29日18时止
2艺术类本科A批常规志愿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3艺术类本科A批第1次征求志愿7月14日8时开始至7月14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4艺术类本科B批常规志愿7月19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5艺术类本科B批第1次征求志愿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29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降分征求志愿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6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7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1次征求志愿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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