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美术网> 美术资讯 > 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查字典美术网 2015-07-27

招生省份

音乐学(师范、作曲、指挥及表演)

录音艺术

音乐学(小学教育)(师范)

排序分数

综合分

综合分

综合分

11

北京

534

544

459

12

天津

609

音乐学(小学教育)(师范)专业仅在北京招生

13

河北

530

508

14

山西

461

528

15

内蒙古

426

512

21

辽宁

491

468

22

吉林

545

23

黑龙江

403

32

江苏

288

33

浙江

610

539

34

安徽

454

35

福建

36

江西

537

409

37

山东

480

487

41

河南

401

480

42

湖北

523

43

湖南

550

44

广东

422

45

广西

46

海南

50

重庆

51

四川

543

52

贵州

53

云南

582

61

陕西

501

62

甘肃

540

64

宁夏

65

新疆

336

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音乐学(小学教育)(师范)的考生,须参加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面试和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5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2015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在福建、陕西两省的音乐学以及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音乐学专业的师范、作曲、指挥及表演等方向填报高考志愿时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 音乐学(师范、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5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 舞蹈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录音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录取。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美术视频

与"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相关的文章

热门美术资讯

大家都在看